第五十四章下战书!(1 / 2)

加入书签

听完汇报,看完材料,丁承友不仅没有生气,反倒微笑着说:“人家相信我们的信誉,我们也要痛快点。说多少就多少,现金支付,不打折扣。政委,你盯一下,争取下班前落实。”

按照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第十五条,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。但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,则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。

此外,第十八条也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,应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。只有在必要时,才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。

该案嫌疑人最初是陈关县公安局受理的,嫌疑人和被害人户籍所在地又都在陈关县,连主要侦破工作都是在陈关进行的,不管引用哪一条哪一款,陈关县公安局都有足够理由要求由他们并案侦查。

这意味着西郊分局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