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、脚踝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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靳宁楷绝对担得起恋爱脑这个头衔。

从她口中说出的“我喜欢恋爱脑”到他耳朵里就自动翻译为“我喜欢靳宁楷”。

这项技能时常被宋均尘用来打趣他,就是俗称的自我攻略。

给他发露骨短信是喜欢,跟他玩脱衣服游戏是喜欢,予他身体的亲密是喜欢,就连往吃食里加芥末也被他看作是喜欢。

当他拍了芥末姿饭的图片发小群里,并附上一句“姑娘吃醋了要怎么哄”时,他那两位好兄弟都一阵哀嚎与呕吐。

宋均尘调侃他走火入魔。

谢忱吐槽他无可救药。

都知道他哪里是要他们支招,分明是在炫耀姑娘为他吃醋。

多少揶揄靳宁楷都照单全收,甚至把厚颜无耻进行到底,回复一句:[太喜欢我了,没办法。]

这种疯批式的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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